1 |
有可以通过根治性手术和/或放疗进行根治性治疗的局部晚期实体瘤; |
2 |
筛选前2年内存在任何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或病史的患者,但接受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或任何充分治疗的原位癌病史除外; |
3 |
筛选前2周内接受过任何系统抗肿瘤治疗;对于接受过其他RET抑制剂治疗后进展和/或不耐受的患者,洗脱期应为5个半衰期; |
4 |
筛选前6周内接受过任何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 |
5 |
筛选前2周内接受过放射治疗;允许使用姑息疗法; |
6 |
APS03118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大手术; |
7 |
APS03118首次给药前7天内发生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任何感染; |
8 |
HIV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9 |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103copies/mL或200 IU/mL、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 |
10 |
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活动性或筛选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搭桥术、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 > II级)、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11 |
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心脏标准: a. 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心血管疾病或在计划开始APS03118治疗之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死病史或筛选期QTcF> 470 msec。基于临床判断,研究者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药物纠正疑似药物诱导的QTcF延长。 b. 静息心电图的节律、传导或形态存在任何临床重要异常; c. 有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任何因素,如心力衰竭、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任何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伴随药物; |
12 |
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包括难治性高血压,尽管接受最佳降压治疗,但仍然收缩压 > 155 mmHg和/或舒张压 > 95 mmHg); |
13 |
研究者判断为未受控制的系统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
14 |
有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如短肠综合征)或其他各种吸收不良综合征; |
15 |
筛选前4周内有2级或更严重的间质性肺疾病或间质性肺部炎症,包括放射性肺炎; |
16 |
有任何会使患者处于重大风险或无法依从方案的医学状况; |
17 |
需要服用质子泵抑制剂(PPI)药物的患者(由于APS03118在酸性环境中的溶解度大于中性环境,因此吸收可能会受到胃酸的影响。因此,禁止伴随使用表5-1中所示的PPI。因为它们是不可逆抑制剂,患者必须在APS03118首次给药前14天或更长时间内停用PPI) |
18 |
可能会影响研究依从性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 |
19 |
在APS03118首次给药前一个月内接种或将接种COVID-19疫苗; |
20 |
筛选前2周内SARS-CoV-2的实时逆转录酶聚合酶链反应(RT-PCR)检测结果呈阳性; |
21 |
哺乳期女性患者。 |